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二级单位,党政群各部门,校直属单位:
为优化校园宣传环境,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子屏的管理,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和通畅,根据《南京邮电大学校内宣传栏、横幅、海报、广告等管理办法》(党委宣发〔2020〕17号),现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。按照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使用部门和单位对所使用的电子屏必须认真管理,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。
二、明确专人负责,落实专机操作。电子屏的使用指定专人负责。指定专门的电脑与电子屏联网,操作需上传的宣传内容。
三、严格审核发布内容
(一)电子屏发布信息要确保内容合法、准确、真实,要以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,坚持正确、积极、健康的舆论导向,坚持正面宣传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(二)电子屏发布信息不得出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、破坏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不当内容。
(三)不得提供给商家作商业性的广告宣传。
四、及时更新宣传内容。
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,各司其职,各尽其责,努力营造整洁优美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育人氛围。
南京邮电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8月31日